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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简介:
何常春,男,汉族,1966年出生。2013年被认定为花鼓戏省级代表性传承人,国家二级演员。
何常春出生于永兴县大布江乡较头村的一个农民家庭。15岁被县花鼓剧团招聘为学员,至今从艺38年,被观众称为“金嗓子”。先后在市内、省内培训学习,吸收了团里面前辈的表演风格,通过自身的勤学苦练,在各个行当都能独当一面。尤其在净角行当颇有造诣,吐字清楚,唱腔饱满,刚劲挺拔。深受专家及广大观众的喜爱。曾获得中国映山红民族艺术节优秀演员奖、省三湘群星奖铜奖。何常春演出了《乡里大亨》《寻鸡》《刘海戏金蟾》《胡公子赶妻》《包公卖铡》《五女拜寿》等许多代表剧目,塑造了众多生动逼真、个性鲜明的艺术形象。